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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加密货币受贿,已成职务犯罪新工具?

撰文:肖飒团队

飒姐团队律师在办理涉币案件过程中发现,当前一个难以忽视的事实是,没接触过币圈案件的办案人员,可能都视币圈为洪水猛兽;而一旦办过相关案件,往往就会开始学习相关知识,还有币圈案子出现时就会抢着办,甚至还有部分人员选择主动出击找案子......

那么,加密货币是否可以被用于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加密资产难监管、好转移、价值巨大的特性收受贿赂,在我国已经明确加密货币不是法定货币的情况下,能否将其认定为受贿罪等传统职务犯罪?

天飒姐团队就为大家讲讲利用加密货币实施职务犯罪的情况。

受贿 6000 枚比特币的官员,还好犯罪比较早

如前所述,既然加密货币本身的技术特征使得其难查难管,天然就是一种极为便利洗钱、转移资产的工具,那么其理论上当然也能被用于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

但一直以来,在司法实务中,涉加密货币的行受贿或职务犯罪案件,曝光的极少,飒姐团队认为,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加密货币本身有一定的使用技术门槛,使得大部分领导干部们用起来「不方便」;另一方面,比特币、以太坊自身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如果一个运气不好,送给「领导」的币大幅贬值也很是尴尬。

但是,在我国加密资产发展的历史上,有一位非常知名的「先行者」:前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抚州市委书记肖毅,坊间传言其收受了高达 6000 枚比特币的贿赂。

2017 年至 2021 年,肖毅利用担任抚州市委书记的职权,与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币圈大佬林某相识,并进行了一大波权力变现。具言之,肖毅利用职权,将林某控制的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抚州重点企业引进,对外号称要「打造亚洲最大的单体数据中心」,而实际上则是默许了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在抚州偷偷搭建出了一个巨大的「矿场」进行比特币挖矿。不仅如此,肖毅还为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财政补贴、资金支持以及最为重要的电力保障。

林某当然也投桃报李,将挖矿产出的大量比特币(坊间传言约有 6000 多枚)「赠予」肖毅,一审审判期间查明,肖毅受贿高达 1.25 亿元。据此,2023 年 8 月 22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肖毅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但可惜的是,本案从公开渠道并不能看出肖毅的受贿细节,仅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25 亿余元」一语带过。

那么,为什么飒姐团队要说还好这案子判的早呢?根据我国《刑法》388 条【受贿罪】的规定,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处死刑。假设曾毅确实收受了 6000 枚比特币,按照今天的市价计算,其受贿金额已经超过了 2 亿元,如果价格继续上涨,很可能在未来超过 10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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